律师最怕遇到这20种客户


来源:一推响 作者:toney 发布日期:2025-07-18

1. 隐瞒关键事实的客户

这类客户在委托时故意隐瞒案件核心信息,比如隐藏不利证据、虚构关键情节,甚至掩盖自己的过错。律师基于错误信息制定的策略会在庭审中瞬间崩塌,不仅可能输掉案件,还可能因“被误导”陷入职业风险,事后客户还可能反咬律师“不尽责”。

2. 期望绝对胜诉的客户

有些客户坚信“花钱请律师就必须赢”,完全无视法律逻辑和证据短板。即便律师反复解释案件的客观风险,他们仍固执地认为是律师能力不足,甚至要求律师承诺“必赢”。一旦结果不如预期,就会采取投诉、闹事等方式纠缠,让律师陷入无休止的纠纷。

3. 反复变更诉求的客户

个别客户在离婚案中先要求争夺抚养权,两天后突然改成只要财产;合同纠纷里上午要求赔偿,下午又说要继续履行合同。律师刚准备好的证据、文书全部作废,时间和精力反复被消耗,最终可能因客户的“朝令夕改”错过最佳处理时机。

4. 过度干预律师决策的客户

这类客户总觉得自己“懂法”,频繁用网络搜来的碎片化知识质疑律师的方案,个别客户要求“庭审时必须按我说的顺序发言”等。律师被迫放弃专业判断迁就客户,最终案件走向失控时,责任却全推给律师。

5. 拒不配合提供材料的客户

律师多次催促后,客户仍以“没时间”“找不到”为由拖延提交关键证据,律师跟客户索要合同原件、转账记录、沟通记录等,迟迟提供不了。诉讼时效、举证期限不会等人,一旦超过法定期限,案件可能直接被驳回,客户还会指责律师“没提醒到位”。

6. 对费用极度吝啬的客户

委托时对律师费讨价还价到极致,签约后又以“没看到立竿见影的效果”为由拖欠费用,甚至要求“先打官司后付费”却拒绝签订风险代理协议。律师的时间和劳动被严重轻视,投入大量精力后可能颗粒无收,还可能因追讨费用陷入纠纷。

7. 情绪极端且失控的客户

有的客户在离婚案中因情绪崩溃,在律所大喊大叫、摔东西,甚至威胁对方当事人或法官;刑事案件中家属因焦虑反复拨打律师电话辱骂、哭诉,完全无法理性沟通。律师不仅要处理案件,还要耗费精力安抚情绪,甚至可能因客户的极端行为被牵连进治安事件。

8. 随意泄露案件机密的客户

这类客户会把律师分析的庭审策略、未公开的证据细节,随意告诉对方当事人、无关第三人,甚至发到社交平台。对方会针对性准备应对方案,律师的“底牌”被彻底曝光,案件从“有策略的博弈”变成“被动挨打”。

9. 要求律师“走捷径”的客户

有的客户不关注证据和法律逻辑,反而反复要求律师“找关系”“通门路”,甚至暗示可以花钱贿赂法官、伪造证据。律师一旦被裹挟,不仅会违反《律师法》和职业道德,还可能触犯刑法,面临吊销执照甚至牢狱之灾,拒绝则可能被客户污蔑“没能力”。

10. 拖延成性错过时效的客户

有个别客户在工伤赔偿案中,客户总说“等忙完这阵再处理”,拖延到超过1年仲裁时效;债务纠纷中,眼看着诉讼时效到期,律师多次提醒仍不配合起诉,最终丧失胜诉权。客户往往不会反思自己的拖延,反而会怪律师“没盯紧”。

11. 把律师当“情绪垃圾桶”的客户

个别客户不聚焦案件本身,每次沟通都花两小时抱怨生活、吐槽对方,甚至倾诉与案件无关的家庭矛盾、工作不顺,拒绝推进实质问题。律师的时间被无效占用,真正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被搁置,效率极低却难以打断。

12. 24小时无边界索取的客户

这类客户凌晨三点打电话问“法官今天没联系我是不是有问题”,周末发几十条语音追问“起诉状能不能改个标点”,甚至要求律师陪同处理与案件无关的琐事。律师的私人时间被完全侵占,长期处于高压状态,反而影响案件处理质量。

13. 案件无胜算却偏执诉讼的客户

明明证据链断裂、法律依据不足,甚至诉求本身违反法律规定,却坚信“只要闹大就能赢”,拒绝调解也无视律师的风险提示。律师被迫投入大量精力做“无用功”,最终败诉后还会被指责“没尽力”。

14. 不尊重律师劳动的客户

有些客户觉得“律师就是动动嘴、写写字”那么简单,对律师熬夜准备的文书、多次调查取证的成果嗤之以鼻,甚至说“这东西我自己也能写”。付费时反复压价,服务中不断挑剔,让律师的职业价值感被严重践踏,难以建立信任关系。

15. 家庭纠纷中反复摇摆的客户

个别客户在离婚案里,上午哭着说“必须离,对方太过分”,下午又说“他求我原谅了,再等等”;遗产继承案中,刚确定要争夺份额,转头又因“亲戚说情”放弃诉求。律师的准备工作反复作废,还可能因客户的“出尔反尔”被对方当事人指责“挑唆诉讼”。

16. 试图贿赂律师的客户

个别客户会用“额外红包”“胜诉分成”等方式诱惑律师,要求优先保障自己的利益,甚至暗示可以“做手脚”。律师一旦接受,就会触碰职业红线;拒绝则可能被客户记恨,甚至被污蔑“不办事”,陷入“接也不是、拒也不是”的两难。

17. 胜诉后否认律师价值的客户

案件赢了,他们会说“本来就该赢,律师没起多大作用”,甚至试图少付尾款;若赢的结果不如预期,则会说“律师没尽力”。律师的付出被全盘否定,职业成就感荡然无存。

18. 传播律师不实信息的客户

不管案件结果如何,客户在社交圈、同行中散布律师的“坏话”,编造“律师收了对方钱”“故意输掉案件”等不实信息。这些不实信息会严重损害律师的声誉,尤其对依赖口碑生存的中小律所来说,可能直接影响后续业务。

19. 多人委托却意见分裂的客户

有些客户在合伙纠纷中,三个原告各有各的诉求,一个想和解、一个想追责、一个想拖延,律师沟通时需要反复协调,好不容易达成一致,转头又有人变卦。案件推进效率极低,还可能因客户内部矛盾被牵连进新的纠纷。

20. 把“诉讼”当“泄愤工具”的客户

客户不在乎案件输赢,只希望通过诉讼“折腾对方”,有时明知债务已清偿仍起诉,只为让对方花时间应诉;离婚时故意提无关诉求,就为“让对方不好过”。律师被迫参与恶意诉讼,不仅违背职业操守,还可能因“滥用诉讼权利”被法院处罚。